2015.12.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
暨第五届“法在心中”主题教育活动
总结表彰仪式议程
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,规定了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问题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“依法治国”方略,决定每年“12.4”为国家宪法日。为弘扬宪法精神,加强宪法实施,特别是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增强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,养成人人遵守宪法、维护宪法的品行,提出“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”的要求,深化法治宣传教育。
今年上半年,省委宣传部、省司法厅、省教育厅、省广电局、团省委、省关工委和省普法办联合在全省组织开展了第五届“法在心中”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。
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,提高广大青少年宪法意识,增强学法用法积极性。举行2015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纪念活动暨第五届“法在心中”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总结表彰仪式。
一、时间:2015年12月3日14:00
二、地点:义乌市绣湖小学
三、主持人:席文(浙江卫视著名的主持人、浙江省关心桥教育公益基金会代言人)
四、出席人员:
省委宣传部、省文明办的代表唐建寅
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吴永良
省关工委副主任徐全升
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陈峰
省美德青少年教育中心主任王芳
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、法学博士黄勇斌
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
关心桥教育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陆家华
浙江卫视著名的主持人、浙江省关心桥教育公益基金会代言人席文
金华市教育局
义乌市教育局
义乌市司法局
义乌市绣湖小学教育集团总校长:王鸿
第五届“法在心中”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获奖代表;活动所在地学校师生;义乌市部分中小学代表;有关媒体。
五、议程
(一)报告厅
1.主持人介绍2015年 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纪念活动暨第五届“法在心中”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意义和出席本次活动的领导和来宾
2.请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、法学博士黄勇斌介绍宪法的诞生及宪法日的由来。
3.学生演讲。请“法在心中——宪法法治好声音”演讲比赛获奖选手现场演讲,畅谈学习宪法、遵守法律的体会。
(演讲者:义乌稠城一小何雨嘉《宪法带来幸福》)
4.举行“做遵纪守法小公民”宣誓活动。全体学生面向国旗宣誓(宣誓词:我决心忠于宪法和法律,认真学习法律知识,增强法律观念,依法行使权利,忠实履行义务,坚守社会正义,维护法律尊严,以遵纪守法为荣,以违法乱纪为耻,做一名遵法、学法、守法、用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。宣誓人:***)。
请30名学生上台和会场下全体师生起立一起宣誓。
5.赠书仪式。领导上台向学生赠书,由学生代表上来接中小学生宪法读本《宪法在我心中》和中小学行为规范读本《规范那点事》等书籍。
6.颁奖仪式。主持人介绍第五届“法在心中”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和意义,领导在上台为获奖代表颁奖。
7.浙江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吴永良讲话。
(二)操场
1.主持人开场白。
2.举行特别升国旗仪式。由绣湖小学组织升国旗仪式。
3.宪法诵读。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适当章节、条款,集体朗读。
4.法治宣传签名活动。出席活动人员在“尊崇宪法,学习宪法,遵守宪法,维护宪法”横幅上签名。
5.活动